时间: 2023-12-16 09:06:52 | 作者: 产品中心
2017年共发生文物火灾事故17起,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起,现通报6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事故及1起发生在文物保护范围内的非文物建筑重大火灾事故情况。
2018年2月8日,国家文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一是2017年全国重大文物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二是文物单位火灾隐患明查暗访工作情况。
2017年共发生文物火灾事故17起,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起,现通报6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事故及1起发生在文物保护范围内的非文物建筑重大火灾事故情况。
失火单位:“诸葛、长乐村民居”之长乐村望云楼(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火灾损失:火灾致使占地380平米的望云楼全部烧毁,毗邻文物建筑象贤厅和滋树堂(均为国保组成部分)的部分山墙受到损伤
兰溪市纪委等有关部门启动了追责程序,分别给予4名部门和镇村负责同志党内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并对长乐村文保员予以辞退。
兰溪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消防与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市文物消防安全开展地毯式排查并督查整改下拨300万元用于提升长乐村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出台《关于逐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建议》、《文保单位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文保员职责》等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关于逐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建议》、《文保单位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文保员职责》等系列政策和规章制度。
火灾损失:烧毁建筑728.9平方米,其中现代建筑389.2平方米、古建筑339.7平方米
失火原因:主庙山门北侧厢房二楼电工房内西北侧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可燃物
四川省委、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以涉嫌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对高峰山道观管理委员会主任、电工和安全管理员进行立案侦查和强制措施。对2名副县长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分别给予6名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降级、职务调整等处分调整高峰山古建筑利用方式,将原来居住在内的宗教人士全部清出,仅允许宗教人士白天进入规定区域开展宗教活动,夜间不得逗留,交由专人看管。
四川省文物局向全省印发了《关于逐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会同省民宗委、省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召开全省文物安全现场会,开展全省文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要求清华大学以该事故为戒,格外的重视文物安全工作,严格进行巡视检查,大力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要求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对利用文物建筑做化学实验室的情况做整改,确保文物安全。
火灾损失:火灾过火面积50平方米,造成东配殿本体(1939年至1941年重建)基本焚毁
失火原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下班后将刚熄灭的油灯芯放入纸箱内,离开后火星复燃引发火灾。
国家文物局派出工作组对寺东配殿火灾事故后续整改处理工作进行了督办。工作组明确要求当地政府准确核算火灾损失,客观认定火灾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提高管理使用寺的宗教人士文物保护素养和文物安全意识,厘清管理使用责任。认真研究寺下一步的保护利用,建立健全安全保护制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慢慢地增加日常保护管理水平。
进行张家口堡重点院落及32处文物点院落电线整改,快速推进张家口堡消防工程实施。
2018年1月26日张家口市桥西区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对张家口堡24院落的315户居民腾退方案,正在公布实施。
失火单位:新寨嘉那嘛呢附属建筑查来坚贡佛堂(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备注:九龙寺虽不是文物建筑,但08年因地震全部损毁前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局重视该火灾事故,目前,火灾后续处理程序正在进行中。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国家文物局派出检查组赴重点地区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一些单位任旧存在较为突出的火灾隐患,有的隐患和问题甚至长期存在,未得到一定效果整改。
国家文物局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明显问题已逐一向有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进行了反馈,并将跟踪督办。
文物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底线、红线起重大事故和明查暗访的情况去看,我们感觉到文物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国家文物局将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关于文物工作,特别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建议》,进一步落实文物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各种隐患,推动文物安全工作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