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2-07 07:24:41 | 作者: 消防应急照明
原标题:【消防315特辑】 开展“3.15”消防宣传活动 提高群众防骗意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为提升群众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辨识能力及消防安全意识,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活动,提升群众防骗意识。
大队消防宣讲员走进辖区酒店、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产品科普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人员发放消防产品宣传册,详细讲解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感烟探测器等消防产品的真假辨别知识。
大队结合辖区真实的情况,在辖区范围内以设立咨询台、走街串巷等形式开展“3.15”消防产品宣传主题活动。
大队以“3.15”宣传活动为契机,拍摄《分辨真假消防员》、《怎么样分辨真假消防产品》等科普小视频短片,在大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等网络站点平台播放,向群众普及真假消防员、伪劣消防器材的辨别方法、消防产品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消防器材维护保养、隐患排查等知识,提升群众防骗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一定要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