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2-19 18:03:57 | 作者: 消防应急照明
本报永州讯 近来,坐落永州市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永际7号楼、8号楼的江永县夜色娱乐城因运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江永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
7月2日,江永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江永县夜色娱乐城运用的有面料消防水带进行了消防产品抽样送检,发现该单位运用的消防水带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对该单位下发了《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在2021年7月29日前整改结束。
8月2日,江永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做了复查,发现该单位仍未进行整改,其行为已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大队对该单位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受案查办,并对该单位运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现实进行了调查取证,对该单位下发了《行政处分决定书》,给予该单位处分款5000元整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