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2-01 00:41:13 | 作者: BOB中国官方登录入口
某地消防部门联合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器材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在对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消防器材检查时,消防部门认定该房地产公司开发建造的商品房消防通道内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合格,责令房地产公司对消防器材整改并处以罚款。与此因此,消防部门将现场检查时制作的消防产品现场检查意见书,连同消防水带销售商的有关的资料移送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在接到案件移送函后,准备对消防水带销售商立案处理。
消防部门认定产品不合格后,工商机关能否直接据此作出处理?办案人员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工商机关可以依据消防部门的移送材料对涉案消防水带的销售商直接进行处罚。消防部门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有权对商品房内的消防器材合不合格进行现场判定,消防部门依法作出的商品房内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合格的结论是合法有效的。对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业标准的消防水带的销售商,工商机关能够准确的通过消防部门的现场检查意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直接进行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工商部门对本案中的消防水带销售商不能直接进行处罚。消防部门虽然有权对消防器材进行现场判定,但该判定结论只表明消防器材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并不意味着消防器材本身质量必然有一定的问题。消防部门不是法定的检验机构,其消防产品现场检查意见书对消防水带产品质量的判定没有法定效力。因此,工商机关只能将消防部门的消防产品现场检查意见书作为案件线索,重新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消防水带》国家标准(GB6246-2011)对消防水带进行检测验证,依据检验结果决定是不是对消防水带销售商进行处罚。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